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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局——关于通讯《“他没沾临漳半点光”》严重失实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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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22
第4版()
专栏:

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局
——关于通讯《“他没沾临漳半点光”》严重失实的调查
本报记者
1983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他没沾临漳半点光”——记临漳县委书记蔡成功端正党风二三事》之后,本报相继接到中共河北省委、邯郸市委打来的电话和邯郸地委写来的信:蔡成功因包庇其子犯罪,已被停职检查。
一个包庇儿子犯罪的人,在报纸上竟然被宣传成“自觉维护党性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典型,两者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刚刚公布不久,竟然出现如此颠倒是非的报道,当然是不能容许的。为搞清事实真相,我们受报社编辑部委派,前往河北石家庄、邯郸市和临漳县,围绕这篇报道的有关问题,向有关方面作了调查。
通讯《“他没沾临漳半点光”》见报之后,临漳县干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指出这篇报道严重失实。
蔡成功1977年任临漳县委书记。近几年来,临漳一些干部和群众对蔡的思想作风提出不少意见。特别是去年底以来,有些同志向河北省委和邯郸地委检举揭发了蔡成功很多问题。
蔡成功之子蔡建忠依仗权势,胡作非为,是临漳县“一霸”。蔡成功通过关系送子当兵后,又在临漳为其子办了入团手续,再转到部队。其子在部队表现不好,提前退役后,蔡又违背“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通过关系将其安排到邯郸地区粮食职工学校工作。蔡建忠不够结婚年龄,蔡成功违犯婚姻法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改变他的出生年月。
今年6月,蔡建忠因奸淫幼女被收容审查,临漳县干部群众对蔡成功的种种不正之风议论更多,蔡成功对此非常恼火。他曾说过,这样败坏我的名誉,我还怎么工作?8月10日,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正式依法逮捕了蔡建忠后,蔡成功更加心急如焚。
正在这时,桑世博同志(一个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临漳采访魏国遗址——曹操曾经建都的古邺城,同时表示县委如在党风方面做得好,也可采写。蔡听到宣传部汇报记者的采访意图之后,主动介绍了县委端正党风等方面的情况,并指定县委、县政府的几个工作人员同记者座谈。有的发言者称赞蔡成功端正党风做得好。记者根据座谈会介绍的情况,又向蔡成功本人进一步了解和核对。蔡不仅丝毫未加否定,而且谈得更为详尽。8月22日,当负责起草稿件的临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把经记者修改好的稿件送给蔡成功审阅时,他嘴上虽然也说了一声“写县委集体好”,但他一不征求县委其他领导同志的意见,二没做任何修改,就同意发表。
记者在临漳采访的那段时间里,蔡成功白天冠冕堂皇地向记者反映端正党风的假情况,夜晚为了替其子开脱罪责费尽心机四处活动。
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蔡成功对其子奸淫幼女犯罪的严重性,心里是很清楚的。8月中旬,他频繁来往于临漳和邯郸之间,积极策划,指使某些人采取非法手段,如查看户口底册,企图将受害幼女的年龄改大;调查受害幼女的所谓“问题”,直至亲自制造假证,进行诬陷诽谤,为他的儿子开脱罪责。
8月20日,蔡成功从临漳乘吉普车到邯郸市,亲自把地区粮食职工学校的一个门卫送到邯山区公安分局,让他以群众反映情况为名,出具假证明。公安分局一位分管预审、刑侦工作的负责人认为口说无凭,要此人写书面材料。门卫是个文盲,立即告诉在公安分局门外吉普车上等候的蔡成功。蔡成功拿出纸笔,亲自以这个门卫的名义写了所谓“证明材料”,把已经结婚的儿子奸污幼女说成“搞恋爱问题”;捏造受害幼女“绝不是14岁”;以至把这个被欺骗玩弄的受害幼女诬陷为“大流氓”、“以卖淫为主(生)”。
8月23日晨,也就是蔡成功审阅表扬他端正党风稿件的第二天,蔡成功又一次乘吉普车到邯郸。经过一整天紧张的活动,于当天深夜又炮制了一份以地区粮食职工学校名义写的假材料,硬说受害幼女是十五六岁。
邯山区公安分局预审科靳忠民、温志章等同志识破了蔡成功的伪证,在预审科党支部、邯山区委、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同志及邯郸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支持下,顶住来自上下左右的重重压力和干扰,进行了大量艰巨的工作,很快查获了蔡成功包庇其子犯罪、诬陷诽谤受害幼女的主要证据。
蔡成功还有其他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事实充分证明,说蔡成功“没沾临漳半点光”,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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