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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到农村购买农副产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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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25
第5版()
专栏:

吉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到农村购买农副产品
本报讯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和吉林省政府办公厅12月20日发出通知,严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到农村或农(牧、渔)场购买农副产品。
近年来,吉林省直机关一些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到农村或农(牧、渔)场自行购买或兑换大米、豆油、肉、鱼、蛋、禽等农副产品。有的利用职权低价购买,有的动用国家资财以物易物,损公肥私;有的用公家车辆无偿运输;还有的高价买低价分,用公款补贴,甚至让下级部门特别是所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承担差价补贴等等。这些做法违背了党的政策,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影响很坏。目前,省直机关整党已经开始,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必须坚决纠正这种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改善职工的生活,可以由本单位的商店、消费合作社或劳动服务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价格,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统一购买农副产品。通知最后说,今后凡是违背本通知精神低价购买农副产品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经济上占的便宜,要一律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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