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政务院第六十七次会议 批准傅部长关于水利工作的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14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第六十七次会议
批准傅部长关于水利工作的报告
【新华社十二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六十七次政务会议于十二日下午三时举行,会议在听取和讨论了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傅作义部长所作的关于一九五零年水利工作总结和一九五一年的方针与任务的报告后,批准了该报告。会议并通过任免案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免案多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