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对《滥发结婚证书的歪风不可长》一文的补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29
第7版()
专栏:大家谈

对《滥发结婚证书的歪风不可长》一文的补遗
12月1日你报第七版刊登的禾木同志的《滥发结婚证书的歪风不可长》的建议,提得很好。但读后觉得言犹未尽。从目前一些农村的情况来看,要杜绝早婚童婚现象,除了要刹住滥发结婚证书的歪风外,还要克服结婚不履行登记手续的倾向。
拿我们乡来说,从今年1月3日到11月底为止,有151对青年领了结婚证书,其中大多数都是先结婚后登记的。11月份有12对领结婚证的,全部都是结了婚的,有5个女青年身怀有孕,4个抱着小孩。我发现,现在一部分群众对结婚必须先领结婚证书的意义还缺乏认识,他们以为订婚就是婚约,自己定个日子就可结婚;直到女方迁户口或报新生小孩的户口时,才想起补领结婚证。这种“先斩后奏”的作法,不仅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困难,也给干部增加了不少麻烦。
新年将到,结婚的“旺季”即将到来,我建议各地要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坚决刹住结婚上的无政府主义现象。凡是要结婚的青年,一定要按规定领取结婚证书,才能成为夫妻,否则他们的结合就是不合法的。有关部门也要严格结婚登记手续,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江苏扬中县长旺乡党委 杨祥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