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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 各地加强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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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30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
各地加强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领导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转水电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已选定的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使之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中国式的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
《通知》指出,农村电气化是八亿农民的大事。各地应当在那些水利资源比较好的地方,提倡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实现电气化。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对地方发展小水电建设给予指导和帮助。
水利电力部的报告提出,小水电供电的县,可以把水利和电力统一起来,建立县一级“发、供、用”统一管理的实体,全面负责电气化工作。今后县以上建设的小水电,要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以保证必要的物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报告还提出,小水电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对小水电建设,要继续实行低息贷款。同时要实行“以电养电”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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