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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问题 追究责任 严肃党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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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04
第3版()
专栏:

查清问题 追究责任 严肃党纪
中共吉林省纪委就伊通县科委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科技三项费用问题通报全省,指出类似伊通县科委的问题不是个别的,要求全省认真检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本报讯 据《吉林日报》报道: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就伊通县科委违反财经纪律,挪用、侵占、挥霍浪费科研经费问题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伊通县科委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无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任意挪用、侵占、挥霍浪费科研经费的问题严重,手段恶劣。尤其是县科委主要领导在整党工作组检查问题过程中,设置种种障碍,订立攻守同盟,欺骗组织,拒不检查错误,进行狡辩抵赖,更是令人不能容忍。对此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鉴于县科委犯有严重错误的负责人,有的还有“文革”中的问题,需进一步查清。有些人的问题需和整党组织处理以及党员登记一并进行。涉及省科委的问题,省科委党组正在调查核实,抓紧查处。通报指出,类似伊通县科委的问题在全省并不是个别的。近几年来,有些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随意挪用、截留和挥霍浪费科研经费的问题相当惊人。这不仅严重影响科技事业的发展,妨碍四化建设,而且败坏了党风,腐蚀了人们的思想,给党在政治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纪委、省科委、省财政厅《关于认真清查科技三项费用使用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进行清查或清查不彻底的要追究责任,对挪用、截留、侵占科研经费的违法乱纪人员,不论是哪级干部,都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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