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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烈性化学农药中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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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09
第3版()
专栏:

谨防烈性化学农药中毒
李世华
1982年春天,地中海沿岸发生大批鸢中毒死亡的事件后,欧洲一些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者纷纷呼吁本国政府要限制生产和使用烈性农药。
据联邦德国报刊披露,工业发达国家每年生产大量化学农药运销出口,仅联邦德国每年就生产烈性农药134,474吨,除国内销售31,800吨外,其余全部出口。烈性农药的大量施用,对人类、动物和自然环境的危害与日俱增,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首先是对人类的危害。据统计,在第三世界国家中,仅由于出售农药中的疏忽和使用不当,每年就有近7,000人中毒死亡。有些长效农药渗入母乳中,通过哺乳损害婴儿的健康。烈性农药破坏自然环境,使许多种动植物灭绝,同时还破坏土壤质量。这种情况如继续下去,人类就会遭受大自然的惩罚。
烈性农药危害如此严重,使用不当和操作工具有毛病也是重要原因。目前,普遍存在不分场所滥施农药的情况。例如,为了消灭植物的病虫害,大面积地在公园、街心花园、运动场所、居民村等人烟稠密的地方喷洒烈性农药,无意中损害了人们的健康。其次,使用农药的人对农药缺乏知识,随意调配剂量;不按规定时间喷洒农药,特别是不遵守在最后一次喷洒药水到收获之间必须有一个“停歇时间”的规定,造成食用某些农副产品的人和牲畜的慢性中毒。
农药喷洒器具缺损有时也导致操作者身亡或病残。
根据这些情况,一些国家的政治家和环保专家提出:制定植物保护法的指导思想不应该象过去那样只着眼于对少数栽培植物保护,而应该考虑到农药的使用对于人类、动物和自然环境可能引起的危害。他们还建议:(一)限制烈性农药的使用范围,严禁在公园、街心花园、运动场所、居民点附近和公墓喷洒这种药。(二)责成生产烈性农药的工厂做好宣传工作。包括定期培养喷洒药物的农业工人和赠送用多种文字印刷的药物出售、保管和使用说明书。(三)统一登记、管理、检修喷洒农药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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