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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破获两个贪污走私集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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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09
第4版()
专栏:

福建破获两个贪污走私集团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以县工商局长为首的两个贪污走私集团,最近分别在福建省长乐县和连江县被破获,连江县打击走私办公室副主任兼工商局长林乃文、长乐县工商局长林孟祥等案犯已全部被逮捕。
现已查明,1982年8月以来,连江县工商局长林乃文接受走私犯彩色电视机和收录机各一台、手表4块以及大量土特产、现金等贿赂,先后7次放走走私案犯以及16个在押走私犯,其中包括走私金额达86万元港币的走私团伙主犯之一黄伙财。他安插在缉私队里的儿子、外甥、女婿经手受贿1.4万元、收录机两台后,6次放走走私团伙和走私船只。林乃文还廉价出售没收的走私船给他儿子、外甥,供他们结伙走私,牟利4万余元。连江县工商局副局长陈木金、缉私队长曹友英也分别接受走私者1,000多元现金和手表等物的贿赂,多次放走走私船和走私犯。
以长乐县工商局局长林孟祥为首的贪污走私集团,利用职权,以伪造凭证、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手法,从1982年1月到1983年6月贪污款项36笔,达3.87多万元。林孟祥除分得1,574元外,还受贿5,240元、杉木4立方米、收录机1台及手表等物品。该局市场管理股长林道珠除私分得1,574元外,先后18次共受贿2,405元及收录机、手表等物品。被该局称为“先进单位”的一号缉私艇从1981年8月到1983年9月,冒领奖金15笔达5.9万元。他们十多次私分、盗窃走私物品价值达1.6万多元。该艇还5次走私换回走私物品价值1.4万元,牟利4.27多万元。这个艇上的10人非法所得达9.6万多元。该局的另两条缉私艇也有走私、贪污等严重问题。县工商局下属的9个工商所共79人,有33人有经济犯罪或经济问题,非法得款达1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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