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挪用教育经费 滥用职权谋私 白城市原教育局长刘永海被开除出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0
第3版()
专栏:

挪用教育经费 滥用职权谋私
白城市原教育局长刘永海被开除出党
新华社长春1月9日电 (记者高欣)吉林省白城市原教育局长刘永海利用职权,任意挪用教育经费谋取私利,最近被开除党籍并撤销行政职务。
刘永海自1980年至1982年任白城市教育局长、局党组书记期间,无视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的规定,先后挪用教育经费65万多元,这笔款子占了这期间全市教育经费总额的5.9%。其中,有15万多元用于修建住房,刘永海本人还另外动用1.64万多元为自己建造了一栋独门独院的住宅;有40万元用于办局属农场和知青厂、队,专门为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少数干部搞“福利”;有8.7万多元教育修缮费用于增加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的建筑面积。但教学楼建成后,教育局机关和招待所竟占用了近一半;有2,900多元被截留作为局机关“小金库”,专用于搞吃喝、招待、送礼等不正之风。
近几年,刘永海还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为4个子女和1个儿媳、1个女婿在本系统解决了转干、升学、代培和调换工作岗位等问题。
白城市委和市政府除给予刘永海处分外,还决定:责令刘永海退出新建的住房;按政策规定清退非法安排的亲属;如数退赔请客送礼所用的公款公物。
吉林省纪委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刘永海的错误作为整党的反面教材,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讨论如何制止各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对以权谋私、败坏党风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