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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子制药厂偷漏税76.5万余元 厂长张福镇被判刑三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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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1
第4版()
专栏:

新城子制药厂偷漏税76.5万余元
厂长张福镇被判刑三年
据新华社沈阳1月10日电(通讯员王健民)沈阳市新城子制药厂厂长张福镇无视国家税收法令,采用非法手段,偷漏国家税款76.5万余元,今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案犯朱盛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新城子制药厂是1979年建立的一个集体所有制小厂。1982年这个厂实现利润188万元。张福镇不顾国家法令,利用职权,多次指使会计朱盛林,采取立假户头、涂改废旧票据、加大成本、降低利润率、多报损耗等手段,进行偷税,并公开宣称:“只要为集体,咋干咋有理。”每当全厂月利润率达到20%以上时,张福镇便指使朱盛林,对原始单据进行涂改伪造,把利润率压低到10%左右。同时虚设5个假帐户,转移利润60多万元。他们还用谎报原材料消耗等手段,把利润转到帐外达70多万元。据统计,1982年这个厂共隐瞒利润140万元,占全厂实现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三。
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对构成偷税罪的张福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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