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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 各有关省市区要重视建立民族乡的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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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2
第4版()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
各有关省市区要重视建立民族乡的工作
本报讯 最近,国务院就建立民族乡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说: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当建立民族乡。民族乡,可以在一个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建立,也可以在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建立。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一般以30%左右为宜;个别情况特殊的,可以低于这个比例。
通知对民族乡的职责作了规定:民族乡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民族乡应当注意对各族居民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以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
通知还就民族乡的名称、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备、语言文字的使用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市、自治区重视建立民族乡的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同当地有关民族的群众和干部充分协商,统筹规划,在政社分开的过程中,认真做好建立民族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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