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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龙等人私分集体资财受到党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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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3
第4版()
专栏:

田龙等人私分集体资财受到党纪处分
陕西省大荔县八鱼乡党委书记田龙等人乘政社分开的机会,私分集体资财,索要社办企业的产品。最近大荔县纪委作出决定:给田龙以撤销乡党委书记职务的处分;给原公社党委副书记翟正仓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给原公社管委会副主任薛义锁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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