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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给我们的“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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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4
第5版()
专栏:

请还给我们的“家”
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组织青年开展有益的活动。可是,我们单位的“青年之家”却被用作仓库,电视机半年多没开了,娱乐器械都落上了厚厚的灰尘,连唯一能活动的篮球场也被当做他用。青年职工下班后无处可去,象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我们多么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家”啊!
山东招远县第二百货商店
青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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