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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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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17
第5版()
专栏:短评

引以为戒
辽宁营口市原副市长王长文因贪污受贿落入法网了。昔日副市长,今日“阶下囚”,这件事值得一些人引以为戒。
它首先告诉人们,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党纪不容,国法不容。不管你职务多高,手里有多大的权,只要干了坏事,都逃不脱党纪的约束和法律的制裁。在开始全面整党以后,对这种事尤其不能放松。谁要是低估了群众对违法乱纪现象的切齿痛恨,谁要是低估了我们党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的决心,谁要是低估了国家法律惩处犯罪分子的威力,就请看看王长文的下场。
当然,处理王长文这类案件是会有阻力的。王长文明明严重违法乱纪,为什么竟蛮横地叫调查他问题的同志“说清楚”、“以正视听”?无非自恃手中有点权,自恃上下左右有些“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确实曾得过他的好处,或者是想将来能沾一点便宜,因而丧失党的原则,无视国家的法律,包庇、支持了王长文的罪行。然而,这种支持和包庇是不能长久的。
党中央在关于整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整党过程中,一切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坚决解决,不要拖延,使党内外群众随时看到整党的实际成效。”党风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是党内外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坚决、及时地惩处王长文这种以权谋私、败坏党风的堕落分子,群众就会从中看到整党的实际效果,增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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