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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正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 山西省纪委给予胡亦仁等有关人员以党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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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1
第4版()
专栏:

坚决纠正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
山西省纪委给予胡亦仁等有关人员以党纪处分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报道:山西省原文委副主任胡亦仁等因抵制报纸的正确批评、袒护不正之风,受到党纪处分。
1981年7月,山西省计委和省财政厅,批准省体委军体局新建宿舍楼,原军体局副局长贾岱峰弄虚作假,骗取新建宿舍“住宅建筑执照”。实际建筑面积为2,010.98平方米,超过批准210平方米。贾岱峰在省体委一位副主任的同意下,将设计图纸上的27套改为24套,扩大了住宅面积。住宅建成后,军体局干部、群众对分房方案中的歪风检举揭发,山西省政府、省体委指示军体局停止分房。但军体局某些负责人置之不理,坚持按原方案分房。贾岱峰于1981年12月调出省体委军体局,但他也于1982年12月分到一套面积为71平方米有4个房间新住宅。
省军体局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光明日报》于1982年12月7日批评揭露后,原省文委副主任胡亦仁不仅不积极纠正军体局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反而为贾岱峰错误辩护,并写信给省委、省纪委负责同志,对《光明日报》的正确批评公开抵制,诬称该报为“鞋帽制造厂”。在有关部门调查贾岱峰住房情况时,原山西省进出口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瑞,也出具假证明庇护贾岱峰。李瑞的假证明,也被胡亦仁用来作为抵制报纸正确批评的“材料”。
中共山西省纪委最近决定:给予原省文委副主任胡亦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前军体局副局长贾岱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省进出口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瑞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决定,省体委军体局某些人多占的住房一律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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