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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给学校腾出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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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1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尽早给学校腾出场地
你报1983年12月3日第五版刊登的《不许侵占学校场地》的来信,我们看到了。
54中学现校址,是我市恢复建设规划中小区配套的一所中学。市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仓库和车房占用的地方,是中学操场的一角。市农机化公司在1982年7月搬迁到这里时,校舍正在建设中,尚未确定给54中学使用。这块地方当时是施工单位市二建公司的临时构件厂。经与市规划部门、建设单位房管局和市二建公司共同商量,确定给农机化公司临时占用。
在你报发表来信之前的1983年11月中旬,我们就收到了《河北日报》群工部转来的与你报来信内容一样的来信,并于11月25日由我部搬迁办公室负责同志召集市教育局、路北区教育局和54中学的负责同志共同作了研究,确定加快农机化公司的工程建设,争取尽早给学校腾出场地。
河北唐山市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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