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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地区有人贩卖无碘私盐 《市场》报发表社论说,这是“不能容忍的劣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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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3
第2版()
专栏:

张家口地区有人贩卖无碘私盐
《市场》报发表社论说,这是“不能容忍的劣行”
本报讯 据今天出版的《市场》报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地区一些单位和个人,贪求赚钱,违反政策法令,大量经销无碘原盐,危害群众健康。更为严重的是,当地区派人查处时,有些单位隐瞒实情,避重就轻,背地里还在搞私盐交易。
张家口地区是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粗脖子病)的重病区,群众多年来也一直食用加碘盐。可去年以来,一些单位不顾群众健康,用低价购进内蒙古盐场大批无碘原盐,加价销售。问题最严重的是一些供销社。张北县1983年查缉私盐70万斤,供销社就占了44万斤,其中无碘原盐23.5万斤。有的供销社负责人竟说:搞活经济嘛,什么盐赚钱就卖什么盐,哪儿的盐价钱低就从哪儿进,不光这次进,下次还要进。个人运销私盐的问题也很严重。崇礼县建材厂职工徐某,竟用本厂承包的汽车做起了私盐生意。
大量无碘原盐的倾销,严重影响着甲状腺病的防治。沽源县丰元店小学抽查了32个学生,已有两名患者,9人生理肿大。张北县二台小学131名学生中,已有4名患者,13人生理肿大。一些原来的非病区现在也成为病区,部分轻病区有成为重病区的危险。群众呼吁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刹住私盐泛滥的歪风。
《市场》报以《不能容忍的劣行》为题发表社论说,在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贩卖无碘私盐,一是违反国家的政策、法令,二是严重影响病区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供销社的负责人,为了胀私人和本单位的钱袋,居然置政府的法令于不顾,置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于不顾,难道还不该惩处吗?张家口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曾查出一些贩卖无碘私盐的人。可是,面对这样带普遍性的严重问题,不作全面、彻底的追查;对已查出的人也只是罚罚款了事。这样做是刹不住这股歪风的,群众也是不能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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