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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专业户的合法利益 榆社县法院判处张学珍等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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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5
第2版()
专栏:

切实保障专业户的合法利益
榆社县法院判处张学珍等有期徒刑
本报讯 山西省榆社县北寨公社堡下大队张学珍,伙同社员张完中、张进保、张志云,破坏专业户的苹果树,被判处有期徒刑。
张学珍原是堡下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去年春天,堡下大队经集体讨论同意,把果园包给5户社员联户经营。张学珍自认为承包不合理,多次在群众中散布不满情绪,挑动群众闹事,但未得逞。1983年7月22日夜,张学珍找到社员张完中、张进保、张志云,趁夜深人静之机,窜入果园,折断树枝43根,折损果树12株,摇落幼果640多斤。
张学珍身为党员干部,有意见不通过民主协商途径解决,而是违法地伙同其他人对果树和未成熟的幼果进行破坏。为了保障专业户的合法权益,榆社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罪,判处主犯张学珍和同案犯张完中、张进保、张志云以年份不等的有期徒刑。
乔建蛮 王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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