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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护专业户的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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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5
第2版()
专栏:编后

要保护专业户的生产
榆社县人民法院对破坏生产的张学珍等判以徒刑,判得对,判得好!
当前,一些农村破坏专业户生产的事情,时有所闻,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专业户是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先锋,是农村新的生产力的代表。破坏专业户生产,就是打击新的生产力。应当毫不手软地严肃处理破坏分子,切实保护专业户的生产和经济利益。对破坏者,应根据情节绳之以法,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如是党员,应给以相应的党纪处分。
专业承包中有些具体情况,如基数定得是否合理,是可以讨论的,但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民主协商解决;少数人有意见,应服从多数;也可向上级反映,由上级进行调查,同群众商量解决。擅自折树损果,破坏生产,这是党纪国法都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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