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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的重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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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6
第2版()
专栏:

国营农场的重要改革
本报评论员
最近几年,我国农垦系统积极进行改革,1979年扭转亏损局面后,连年盈利。去年认真执行党中央一号文件,生产建设又得到较大发展。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传统习惯势力的束缚,国营农场管理体制过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营经济的优越性和巨大的生产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中央领导同志去年8月在新疆视察期间,提出国营农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国营农场的问题总起来说,一是死,二是穷;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实行农林牧、农工商结合,探索国营农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试办职工家庭农场,放开手脚搞活经济,让农场和职工尽快富起来。
国营农场的一死二穷,死是穷的根源。死在哪里呢?从生产指导上来说,是长期“单打一”搞农业,而且只讲生产,不讲经营,只生产原料,不搞加工增值。从管理体制上来说,是片面强调集中,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职工无权参与生产经营,结果使生产发展缓慢。国营农场要治穷,要搞活,就要改革老一套的办农场的模式,在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同时,彻底抛弃吃大锅饭的做法,从农场的实际出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国营农场机械化程度高,生产规模大,能不能吸取农村社队的经验搞联产承包到户呢?黑龙江省等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一些农村地区,近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都取得好的效果,他们的实践说明,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同家庭经营的形式是可以一致起来的。无论国营农场还是社队,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同样具有生产周期较长、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条件制约等特点,同样要求生产者有较大的生产经营主动权,以便在各个生产环节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精心管理。这就是说,联产承包到户的优越性在国营农场同样能发挥作用。近年来许多国营农场把副业生产、一部分畜牧生产等承包到户,已经收到很好的效果。
中央领导同志在视察新疆时提出,国营农场可以试办职工家庭农场。职工家庭农场实际上就是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承包大户,是大农场里的“小农场”。实行这个办法,职工家庭就从生活单位变成生活单位兼生产经营单位,农场通过合同制和产前产后的服务,用经济纽带把众多的小农场联接起来,既有统一的国家计划领导,又有每一个生产者及其家庭的高度主动性,整个农场就会成为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从根本上改变农场管理体制统得过死的状况。当然,国营农场和社队由于所有制形式、生产能力和其他物质条件等方面的差别,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从实际出发,允许有不同的做法,不能生搬硬套。总的说来,国营农场比社队生产力水平要高,家庭联产承包应当有更高的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家庭农场不能形成“小而全”的小农经济,什么都搞一点,应当力求在专业化、社会化的基础上形成现代化的大农业经济。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农场试办家庭农场,还要注意充分发挥大型农业机械的优势作用。一户无力承包的,可以联户承包。
国营农场实行这样的承包办法,会不会改变它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呢?不会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办家庭农场,土地和大型生产资料仍然是国家所有,只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农场经济仍然要体现国家计划,只是在完成计划时,采取了统一经济指导下分户经营的方式,这当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经济。在某些同志看来,理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只能是高度的统一经营,高度的统一核算,高度的集体劳动和高度的统一分配。可是多年来实行的结果证明,这种模式,搞不活农场经济,应当打破这种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国营农场的路子。
我国农业正处在大变革时期。国营农场要积极改革,继续发挥骨干作用,为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提供示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将带动国营农场各方面发生深刻变革。在这个新的课题面前,各级领导既要解放思想,态度积极,又要稳妥行事,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切忌一哄而起,搞一刀切。只要这样做,就可以快而稳妥地把农场经济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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