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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一死二穷”落后面貌 巴盟国营农场兴办一批家庭农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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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6
第2版()
专栏:

改变“一死二穷”落后面貌
巴盟国营农场兴办一批家庭农场
本报讯 记者张少峰、林文堂报道:内蒙古巴彦淖尔盟国营农场管理局改革管理体制,试办一批职工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三年扭亏为盈。
这个局下属17个农场,共有职工2.1万人。过去由于吃“大锅饭”,平均每年亏损达2,000万元。生产靠国家投资,花钱靠国家补贴,吃粮靠国家供应。国家减少对农场的补贴后,这些农场一度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
1981年,局党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决定打破“铁饭碗”,在国营农场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当时,部分职工认为,取消固定工资搞承包,是夺了“铁饭碗”,丢掉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一些职工纷纷提意见,要求停止承包,照发固定工资。局党委认真做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多数人解除了疑虑。1981年,全局有40%的国营农场试办家庭农场,1982年又在全局加以推广。现在,全局建立了6,000多个家庭农场。
巴盟国营农场兴办家庭农场的做法是,把土地承包到户,耕畜和中小型农具作价卖给职工;职工按国家计划承包:包收入,包上交利税,包生产费和管理费;职工的固定工资、福利费等,都不再由国家统一发给,而是从职工经营承包所得中提取;小农场经营的利润,按“三兼顾”原则,实行比例分成;家庭农场有的独户经营,有的联户经营,从事的项目各不相同,规模也不一样,一般经营土地60亩左右,多达一二百亩。目前国营农场仍然对各个小农场实行统一核算,但小农场自负盈亏,既有承包,又有自营,在完成大农场生产计划前提下,享有更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国营农场还为职工垫支化肥等生产资料费用,为职工经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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