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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美接受港商贿赂受到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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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1-28
第4版()
专栏:

李庆美接受港商贿赂受到查处
新华社合肥1月27日电 安徽省进出口委副主任兼国际贸易促进会安徽省分会副主任李庆美,贪污受贿,最近被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行政职务。
1981年6月,李庆美带领省轻纺进出口公司一名科长和合肥手表厂办公室主任赴香港洽谈经销“安美时”手表业务期间,多次收受港商贿赂。他本人先后接受了两只手表、一架日本“美能达”照相机、一套花呢西服、一件人造革上衣、14米混纺毛料和8只钢表带。1981年春节期间,李庆美等三人在广州同港商洽谈时,又接受了港商送给每人的50元港币。
李庆美在接受港商贿赂之后,不顾国务院关于凡开展“在外售券,国内取货”业务,须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明文规定,擅自同港商签订了进料加工6,000只手表的协议。由于没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手续报批,结果这批由合肥手表厂组装的手表只得内销,造成长期积压,使合肥手表厂蒙受经济损失16万元。在支付外汇时,李庆美又不顾国务院关于进口物资支付10万美元以上的外汇需经国家机械委审批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将11万美元分两笔汇出,并按照港商报价,多付了10%的佣金。此外,李庆美等三人还私分了节余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李分得港币308元。
安徽省委已就李庆美的错误向全省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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