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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划圈“正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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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06
第8版()
专栏:

为划圈“正名”
陶华
“划圈自谁始,上下皆有之;其意不甚解,但望有昭时。”看了《邓小平文选》中对于在文件上光划圈不解决问题的批评后,有位同志编了这段顺口溜。
据了解,在文件上只划一个圆圈的做法至少可作三种解释:一曰同意,即对所请示的问题或对别人所先作的批语表示赞成;二曰看过了;三曰未置可否。听说在不同单位对不同领导的划圈有不同的解释和作法,如有的单位见某领导在报告上划了圈,即认为“已圈阅同意”,便欲付诸实施;但若此报告转到有关的另一个单位时,则可能作上述的第三种解释而压在文件堆里待研究了。
那么,这个“○”究竟含义何在呢?若是为此去考证,似无必要,即便有史为鉴,亦不一定起古为今用的效果。现在的问题是,在某些沾染了官僚主义作风的领导者笔下,这个小小的圆圈束缚了许多人的手脚,圈掉了许多人的时间,着实成了四化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障碍。不仅如此,这个圆圈还成为极少数同志取得成绩的自我奖章,工作失误的防身盾牌。因为他划了圈的报告如果事情办好,可解释为“早已同意”,一旦事情办糟,他又能以未表示态度而溜之大吉。所以,为划圈“正名”,防止官僚主义作风继续蔓延,实在应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现行的划圈做法一无是处,也不是说要取消这个习惯做法,而是说要给划圈作个合理的统一的解释。如在一个情况汇报的文件上划个圈,表示已经阅知,则是无可非议的。不论在哪一类文件上,划圈的含义只能如此为当,其它解释均应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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