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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是这样流入私人腰包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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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09
第7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公款是这样流入私人腰包的
1983年11月30日晚,我到郯城县城关停车场登记住宿。登记室的屋子里已挤满了人,只见登记的人问一个旅客:哪个单位?答:邮电部明水通信机械厂。问:几辆车?几个人?答:一辆车,两个人。在问了姓名之后,又问:车号?答:44—02077。问:要“照顾”吗?答:要。问:车按多少钱开?答:5元。问:住宿费开多少?答:每人开3元5角。登记人边开第一张单据,边报数字:实际看车费1元5角,住宿费两人2元4角,合计3元9角。接着,登记人把复写纸铺在第二联报销单据上,边写边说:“看车费5元,住宿费7元,合计12元。老弟你净赚8元1角。”这个旅客付款3元9角后,笑嘻嘻地走出门去。第二个登记的是上海运输公司接新车的,8辆车、9个人,临时车号是36—0047至0054。这个旅客要每辆车开7元看车费。因人多声杂,未听清住宿费每人开多少。只看到第一张实收单据是27元,第二张报销单据是81元5角。……
我算了一下,这一晚停车场内停车20辆,多开报销单据100多元。据这个场的服务员讲,这里常年停车可达4,000辆。这样,每年大约有两万多元公款流入私人腰包。如不给予严惩,能刹住这股歪风吗?
山东郯城县 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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