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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0
第5版()
专栏:

我国农村商品生产的几个特点
杨承训
我国农村在实行联产责任制以来,很快出现了商品经济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由于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专业户、重点户以至专业村、专业镇大批涌现,农产品的销售金额成倍增加,农村各业的商品率由1978年的51%提高到1983年的60%以上。这标志着我国农村正在摆脱封闭式的自给性半自给性经济,向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转化。这是亿万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发展合作经济和实现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我们必须扫除“自然经济论”的影响,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作为基本方针。
应当看到,农业生产的商品化还只是刚刚开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亟待正确解决。为了提高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自觉性,我们应当认识它在发展中的特点,掌握规律性的东西,进而在这个基础上有计划地解决前进中的一系列问题。
(一)从质的规定性上看,我国农村商品生产是以基本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与按劳分配相联系,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展,属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从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在我国条件下,农村商品生产和流通主要依附于合作经济,不会助长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复活。因此,我们不应存有“自发势力泛滥”的疑虑,而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推动它向广度和深度扩展。同时,要学会领导和管理大规模商品生产的知识,善于按照计划经济和价值规律的要求处理好各种问题。
(二)从生产的形式上看,社队统一核算体制改变后,千家万户农民都成了商品的生产者和持有者,农村商品经济必然主要以新型家庭经济作为基层细胞。这一点是和城市商品生产不同的,也扫除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一定是大规模地集中生产的老观念。但是,由于它以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计划经济为指导,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因而又同传统的小商品生产者有质的区别。以家庭经营作为商品生产的主要形式,其优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引起他们经营的兴趣”,节约资金,减少能耗,便于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经营方式灵活,便于适应市场,转产和改进技术都比较容易,并且有利于把传统技艺与现代化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重要的是,这种分散的经营适合于农业和畜牧业的特点,易于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利于使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之间实现优化结合。正是因为具有这些优点,这种形式不但易于为亿万农民接受,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当然,它不可避免地会有自身的弱点,一是盲目性较大,二是经营规模较小,三是发展中具有很大的不平衡性。这就要求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把千家万户经营与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在流通、技术和生产的某些环节上走向联合,使许许多多小规模的经营通过经济联系取得适度的“规模效益”。
(三)从流通的渠道上看,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既有以供销社为主要形式的主渠道,又有各种形式的多渠道,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贩运活动,发展起一批承担流通职能的专业户(运销户)。这就要处理好主渠道和多渠道的关系、统一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又不能形成新的垄断。既要充分利用农民贩运商品的积极作用,又要加快供销社的改革和加强市场的管理。解决流通领域问题,已经成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症结所在。现在必须下大功夫疏通流通渠道,在加强供销社工作的同时,鼓励农民从事农副产品的贩运,以弥补主渠道和国家运输力量的不足,防止大批农产品积压、烂掉,保护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和专业化发展的连续性。
(四)从人口流动的趋势看,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引起人口的相对集中,但从我国农民占80%的实际出发,不可能再走把大部分人口集中于大中城市的老路,必须着力发展小城镇,星罗棋布式地形成大大小小的农副产品加工和贸易的中心,并且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形成农村商品经济的网络。为此,就需要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协调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的相互关系,既发挥纵向联系专业性强、流转线长的优点,又注意横向联系,综合协调,发挥地区优势,把商品流通的各种专业渠道和区域的层次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市场下的许多相对独立的市场,构成小城镇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这种做法,从近期看,有利于协调各经济部门发展商品生产的专业化、系列化,发展农副产品的多层次加工和扩大流通的范围;从长远看,又为缩小和消灭城乡、工农差别铺平道路。
(五)从成长的基础来看,现在的农村商品生产是在自给性半自给性经济的基地上发展起来的。一方面由于联产责任制的实行和大工业的支持,使得商品生产发展的势头很猛,比人们原先的预料要快得多;另一方面,在干部思想、管理水平、流通的容量、储运加工的设备、各种服务机构等等方面,又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很不适应,诸如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经营方式死板、技术指导跟不上,商品稍稍多一点就出现“卖难”、“买难”、“运输难”的现象。这种情况,又构成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只有在思想上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同时认真解决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真正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
综上各点,当前亟需联合和协调,把各个部门、各种力量转向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服务的轨道上来。这里不但需要各种形式、各个层次的小型联合(如自愿组织的各种联合体),而且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的联合。河南省试行的以供销社为依托的经济联合社,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从武陟、沈丘、信阳等县的试点经验看,在一个乡的范围内建立这样的经济协调组织,有利于系统地解决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的各种问题,把农民的商品生产与计划经济挂起钩来,协调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的相互关系,组织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信息指导和疏通流通渠道,效果是好的。现在我们应当以组织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大发展为重点,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制的新形式。这是实现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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