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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续订第三个洛美协定 欧洲共同体和非加太集团第二轮部长谈判结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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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2
第6版()
专栏:

为续订第三个洛美协定
欧洲共同体和非加太集团第二轮部长谈判结束
本报布鲁塞尔11日专电 记者林军、姚立报道:9日和10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了关于续订第三个洛美协定的第二轮部长级谈判,非、加、太国家集团和欧洲共同体共同确认将以“相互依存”的精神进行合作,建立“平等伙伴关系”,强调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各自的政治经济原则。
会议双主席牙买加副总理希勒、法国对外关系部长谢松在10日下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双方就合作的总目标、优先开发农村地区、保证食品自给、财政技术合作的目标和加强能源工业、矿业的合作等问题,取得了广泛的一致。但是,对于非、加、太集团所关心的援助金额问题仍未确定。下一次部长级谈判将于5月在斐济举行。
在这次谈判中,非、加、太集团还提出了确定财政援助的数额和方法的标准,非、加、太国家在西欧的留学生和侨民的处境等问题,欧洲共同体方面认为这些问题应在有关国家间的双边接触中去解决。
10日下午,非、加、太集团主席希勒就南非问题发表了一项声明,指出“由于南非当局制造不稳定的行动,使得该地区洛美协定成员国和未来的成员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他说,“作为洛美协定的伙伴,向南非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南非停止采取破坏稳定的政策,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他指出,安哥拉已公开表示愿意同南非进行谈判,所以他要求参加会议的双方都要“尽一切努力来支持安哥拉重建国家的斗争”。希勒说,如果要谈人权问题就不能不谈南非问题。
关于第三个洛美协定的谈判,去年10月在卢森堡举行了第一轮部长会议,后又举行过多次大使级会谈。会议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非、加、太集团对欧洲共同体提出“政策对话”和“人权”问题不满,认为这是“违背平等伙伴关系的原则和主权的原则”的,不同意把“人权”问题写进新的洛美协定。对此共同体在不久前表示,“欧洲共同体的立场被误解了”。谢松说,把“政策对话”改成“双方对话”更妥当。共同体还解释说,“人权”问题是指“充分发挥人的能力”,并非要把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写进新的协定中去。在这次部长级谈判中,共同体把“政策对话”解释为“未来合作的实施方案”,宣称各国的发展政策完全由各国政府自己决定,并表示愿意在下一次部长级谈判中继续探讨“政策对话”的“确切含义”,找出关于“人权”的“表达方法”。
此间舆论指出,共同体方面的澄清减少了非、加、太国家的不满,如果在“人权”问题上共同体仍坚持不让,非、加、太国家将要求共同体在南非问题上承担某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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