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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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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3
第4版()
专栏:

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石太有、记者吴恒权报道:2月12日,是北京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的高潮日。
这一天,全市各区、县在繁华街道和农村集镇设立74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站,1,100余名法律和法学教育工作者参加了法律咨询活动。据北京市司法局统计,各宣传站接待来访者3,500人,解答各种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及婚姻问题3,200余件。到宣传站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有工人、农民、教师、学生、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家庭妇女,还有外地来京出差和上访人员。他们向法律工作者询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家庭婚姻问题。他们中有的恳切要求政法机关伸张正义,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有的要求法律工作者对破坏家庭婚姻关系的第三者进行严肃处理。法律工作者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群众耐心解答,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
各法制宣传站在开展法律咨询的同时,共展出了绘制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画片3,700余套,散发法制宣传材料80万份,演出文艺节目300多个。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法制宣传站展出根据本地区40多个案例编制的60多块画板,观看的群众达2万多人。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副主席郭力文,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北京市的负责同志,到法制宣传站指导并接待群众。张帼英同志对记者说:“妇联组织要当好妇女的娘家人,没有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娘家人是当不好的。各地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活动中,要扎扎实实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认真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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