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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宪法规定实行政社分开 全国已建立乡人民政府二万多个 同时建立十七万多个村民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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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5
第4版()
专栏:

按照宪法规定实行政社分开
全国已建立乡人民政府二万多个
同时建立十七万多个村民委员会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陈雁、本报记者于国厚报道: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供的情况表明:除西藏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建立乡人民政府的工作。到去年年底,各地共建乡22,897个,其中民族乡为233个,同时建立村民委员会171,000多个。
按照宪法规定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这是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这一工作的进展。目前已有536个县(市、市辖区)和天津市完成了建乡和建立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各地反映,已经建立乡政府的地方,初步改变了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状况。政社分开后,乡党委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方面,加强、改善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乡政府集中精力对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做出统筹规划,发挥了基层政权的职能作用。
已经建立的村民委员会,积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乡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生产建设,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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