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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办好农村信贷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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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6
第3版()
专栏:

切实办好农村信贷服务
本报评论员
农村金融部门这几年大力筹集闲散资金,又以信贷方式用于农村,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实践表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离不开货币、信贷的支持。为了把今年农村信贷工作做得更好,中共中央在1984年1号文件中指出:农业银行要努力改善经营,切实做好农村信贷服务工作;信用社要进行改革,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这是指导今年农村金融部门工作的方针,是搞好当前农村商品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农村正处在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历史性转变之中。这个转变要求农村金融部门干部的思想也要有一个相应的转变。目前,农村金融部门有些同志对支持专业户,特别是对支持集体和个体商业户进入市场忧心忡忡,怕支持个体户致富犯错误,怕支持农民经商风险大,贷款收不回来,等等。专业户是当前农村发展商品生产的一支突击力量。集体和个体商业户进入市场,是对国营商业的必要补充,可以由此拓宽流通渠道,促进商品交换。农村金融部门的同志,要消除思想顾虑,敢于大力扶持专业户,敢于大力支持集体和个体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也要重视扶持贫困户。信贷扶贫,主要应从生产经营上加以扶持和指导,使贫困户能够逐步从生产经营上得到翻身,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抓两头,促中间,才能既发挥信贷在商品生产中应有的作用,又能帮助广大农民先后都富裕起来。
农村商品生产日益发展,农村信贷事业、信贷管理制度必须有一个相应的改革。当前,在国家不可能拿出很多资金支持农业的情况下,组织农村大量闲散资金用于农村,已成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这就要求农村金融部门切实贯彻组织农村资金的方针。要通过改革,理顺信贷、存贷款利率关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遵循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经济核算;贷款应认真计算投入和产出的比率,审查能否取得经济效益。要推行大宗贷款合同制和按期限管理贷款的办法,运用信贷、利率的经济手段,推动商品生产的发展。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普遍实行,搞好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如今农村经营单位和经营方式以一家一户为主,这就要求信用社机构下伸,面向一亿多承包户,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办成为农民服务、受农民欢迎的“小银行”。农业银行既要加强对信用社的指导和监督,又要合理分工,互相协作,使信用社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以及接受国家信贷计划指导的前提下,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多存可以多贷。在保证农业贷款需要的前提下,可以经营农村工商信贷业务。贷款利率允许浮动。
国家掌握的银行信贷,是调节、控制、引导经济活动的强有力的经济杠杆。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农村金融部门,按照国家农业种植计划、农林牧副渔发展计划,合理安排农村信贷资金的投向,按照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要求,放宽或收缩银根,对引导农村合作经济和承包户按国家计划轨道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更好地运用这一经济杠杆,引导农村经济有计划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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