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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顿党风 决定将收受的礼物和私分的物品按原价退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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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6
第4版()
专栏:

吉林省科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顿党风
决定将收受的礼物和私分的物品按原价退款
新华社长春2月15日电 (记者王甡生)吉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整党中边整边改,将近几年接受的伊通县科委送的礼物和在这个县用不正当手段低价购买的农副产品折价2,624.48元,全部退还给伊通县科委。
1982年11月,省科委在伊通县召开会议时,省科委的一些干部接受了伊通县科委送的大米200斤、白酒20瓶、烧鸡4只,分掉山楂丸100盒,通过伊通县科委低价购买鸡蛋700个。除此之外,从1981年以来,吉林省科委的部分干部还曾接受伊通县科委送的豆油110斤、羊肉100斤、羊2只,以及伊通县科委用高价买进低价卖给的1万斤大米和3,800多斤葱、蒜等农副产品。
整党开始后,吉林省科委党组通过学习整党文件,提高了认识,决定将这些礼物和分掉的物品一律按原价退款,责令有关干部做出检查。
吉林省科委还决定:一、本单位职工凡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用不正当手段低价购买和收受的科技样品和试销品,都要折价退款;二、要对科研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对挪用、截留、贪污和挥霍浪费科研费用的人和事,要一件一件地查清,严肃处理;三、在科技计划上坚决抵制“人情项目”、“关系项目”,凡没有研究单位的可行性报告,没经过主管领导部门同意和有关专家论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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