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如此“农科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6
第7版()
专栏:

如此“农科所”!
我们大队1983年种了280亩萝卜。播种前,听说洛阳市农科所成立了“蔬菜种子门市部”,这个所的蔬菜研究室主任还亲自抓了一个“优良品种供应处”。我们对科研单位很信任,便前往购买种子。我们买的种子,说是“洛阳露头青”,每斤价3.5元,比种子公司的种子价格高出1元。为了能增产,多花点钱,我们心里也愿意。就这样,我们先后从蔬菜种子门市部和供应处买了150多斤种子,种了150多亩萝卜。但到收获前仔细一检查,发现这些种子长出的萝卜,有长有短,有黄有红,有粗有细,有的头小屁股大。这表明种子严重混杂。后经有关部门测产:群众自己留种的亩产萝卜7,361斤,一般为4,500多斤;而用农科所种子的,亩产只有2,471斤。上市时送到蔬菜公司,多数给划为三级或等外级,每斤少卖一分二厘,再加上减产,每亩减少收入80元左右。我们全大队不仅减少收入上万元,还严重影响了上市任务的完成。
据了解,洛阳市农科所不光卖高价萝卜种子,还卖高价黄瓜、番茄、豆角等种子,并且大多数是从一些生产队,甚至是从小贩那里搞来的普通、混杂种子。他们一转手就高价卖出。他们赚了大钱,却坑害了菜农。我们要求认真调查处理,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河南洛阳市安乐公社狮子桥大队 蔡农
答复
蔡农同志信中反映我市农科所卖混杂萝卜种子事,基本属实。1983年秋天,这个所的蔬菜研究室自育的白萝卜种子全部售完,但仍有不少农民要求购买。研究室主任王宪从安乐公社曙光大队蔬菜技术员杨清福那里买了88斤白萝卜种子,每斤价2.5元,又以3.5元一斤卖出去,这个所共盈利88元。狮子桥大队买了55斤,种了33亩。萝卜出苗后,市农科所曾派人去检查,发现不是“露头青”,可到底是什么品种,一时又分不清。实际上是本省南阳的品种,不适合我市郊区种植,所以减产较多,给农民造成了经济损失。农科所在这一问题上是有重大责任的。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是:
一、农科所盲目转手销售混杂萝卜种子,从中盈利,是错误的,应深刻检查,吸取教训,今后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所领导侯俊祺和研究室主任王宪已于12月17日到狮子桥大队向干部和群众当面作了检讨,并赔礼道歉。
三、1983年全市种这个品种有几百亩,普遍减了产,群众很有意见。由市种子公司、郊区蔬菜局负责赔偿农民的经济损失。
河南洛阳市农业委员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