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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有继承权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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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6
第7版()
专栏:问事窗

远亲有继承权吗?
问:我们生产队有个社员,因患脑溢血突然病故。队里考虑到他生前孤身一人,便为他支出了70元安葬费。本队有他的一个亲戚(姑姑的孙子),主动帮助将死者安葬。事后,这个亲戚以种种理由,强占了死者的口粮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有的说:远亲不应该有财产继承权。对这个问题究竟怎么处理为好?请给予解答。
安徽全椒县大墅大队双林生产队
范政
答:我国财产继承制度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的分配由法律予以规定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列入继承顺序的人的界限,也就是确定在法定继承中,什么人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社会性质和家庭的职能确定的。具体来说,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至于远亲,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远亲)是受死者生前抚育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或者曾经扶养过死者,尽过较多义务的人,他们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考虑到他们对死者生前的经济依赖关系,或对死者曾经进行过扶养的事实,也应当从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们一部分,以鼓励和提倡公民之间的互助。
我国继承制度的另一种方式,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下合乎法律规定的遗嘱,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用遗嘱把自己的遗产指定由自己的远亲继承,当然也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 彭士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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