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5阅读
  • 0回复

放宽林业政策 加速荒山绿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7
第1版()
专栏:社论

放宽林业政策 加速荒山绿化
“六九、七九,河边插柳”。1984年春季造林运动已经在南方各省陆续开展。据各地反映,群众造林的劲头不小。为了使今年的林业建设有一个新的进步、新的突破,我们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激励群众的积极性,争取高质量、高效益、高速度地全面完成种树种草、采种育苗、抚育更新等各项任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恢复和发展林业,做出了许多重大决策。如明确宣布放宽自留山、责任山的政策,要求把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进林业,坚决依靠八亿农民自力更生兴办林业,以加快绿化祖国的进程。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已经发挥出巨大的威力。去年全国造林比上年增加25%,飞播造林增加一倍,造林成活率普遍高于往年。这证明中央的决策顺应民心,合乎国情,为振兴我国林业开辟了正确的途径。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林业的方针政策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执行政策还不够放手,该放宽的没有放宽,已经放宽的尚未完全落实。这主要表现在划自留山偏紧偏严,到户的数量不多,比例不大;有的地方农民要求多承包一些荒山荒滩,自愿出资出力进行开发,而有些干部却多方限制,一再封顶;有的地方兑现林木收益政策小手小脚,怕造林户发财,怕领头人多得,怕专业户、重点户富得吓人;有的地方在搞活山区经济上管得过死,统得过严。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林业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
现在,农村形势大好,农民发展生产的劲头越来越大,加之他们手中有钱有粮,有剩余劳动力,希望能在开发性的生产建设上大干一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适应形势,从旧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把手脚再放开一点,工作再果断一点,给农民的条件再优惠一点,放手让群众去干。对于一切有利于加快绿化的措施和做法,都要允许进行试验;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都应当肯定和推广。林业工作比较艰巨,而且短期不易见效,没有一股持之以恒的精神和知难而进的锐气,那是不行的。我们应当放宽视野,想得远一点,想得深一点,敢于探索,不断开拓林业建设的新局面。
绿化祖国的难点,在于把全国的十几亿亩荒山荒滩改造过来。要办好这件大事,一不能由国家包起来,二不能用“大呼隆”、吃“大锅饭”的办法去搞。最好的办法就是放手包给群众,依靠八亿农民,谁投资谁经营谁得益。这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良策。因此,在放宽政策、落实政策上,当务之急就是抓紧做好“两山”到户的工作。凡是自留山划得少的地方,群众要求多划、又有荒山可划的,要放手多划。荒山不多的地方,要舍得把近山、肥山、残次林划给群众作自留山。在这类地区,可以把荒山荒滩的全部或大部划作自留山,不搞或少搞责任山。已经划定但尚未落到实处的,要抓紧登记造册,明确四至界限,办理发证手续。对于自留山以外的荒山荒滩,只要有人愿意承包而又有经营能力的,承包面积不限,承包期限要长,承包待遇要优惠,直到包得别人眼红才好。那些荒山多而又无力在近期绿化的地方,应当欢迎跨地区承包,用补偿贸易的方式合作开发。
要大力支持林业专业户、重点户,积极鼓励他们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对于有远见、有技术、勇于投资创业的创业者,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办法给以方便,允许他们集资邀伙大面积承包经营,按劳分配,报酬有差别。只要勤劳致富,遵章守法,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们的利益。对于林业系统内外的职工和技术人员,凡志愿为振兴林业贡献青春和智慧者,可以保职停薪,可以带职回乡,也可以与专业户、重点户签订技术指导合同,充分发挥他们的文化技术专长。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是个新生事物,有强大的生命力。他们现在是开发荒山、建设山区的带头人,将来是一支重要的林副业商品生产者,应该有较大的发展。只要本人自愿,可以允许他们同农业脱钩,专门或主要地从事林业生产。
国营林场和社队集体林场,要认真改革经营管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承包到队、到组,有些也可以直接包给职工场员和附近群众。有的地方对集体所有的成片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用材林,采取折股经营的办法,办林业生产合作社或其他形式的林业经济联合体,这是一个创造,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放宽林业政策,落实林业政策,是林业改革的深入和继续。要尽快采取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用政策引路,靠政策兴林,掀起绿化祖国的新高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