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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放手改革林业经营管理 户造户管林为主 荒山绿化加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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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7
第1版()
专栏:

赤城县放手改革林业经营管理
户造户管林为主 荒山绿化加快
本报讯 河北赤城县以户造户管为主,把荒山荒滩和集体林划包到户,绿化步伐快,林子管得好。现在全县宜林荒山200万亩,有112万亩划分到户,其中划分自留山70万亩,承包责任山42万亩,两项共占56%,人均4.3亩,户均22亩,社员们在自留山责任山上已栽树28万多亩。全县还把集体现有林地作为责任山承包给社员169万亩,占有林面积198万亩的85%。果园1.4万亩,苗圃4,000亩,“四旁”及零星树木125万株,也都实行了承包责任制。
赤城县地处深山区。山场大是一个优势。县委提出:“赤城要想富,必须多栽树”。1979年开始,便逐队重新落实集体和个人的山林权属,颁发了新的林权证。从此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开始调动起来,要求划分造林地。同年县委提出给每户划分1—2亩造林地。1980年又作出决定,给社员划分自留山,每户7—8亩,不强求平均,根据荒山多少,实行社员自报,多要可多划。这项政策落实得不快,到1981年底只划分6万多亩。原因是干部思想不解放,社员怕政策变,怕管不好白费工。1982年5月中旬,县委学习了胡耀邦同志视察河北三县时作的重要谈话,认识到要振兴林业,必须从“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改变“大锅饭”的做法,明确权、责、利,实行以户造户管为主的方针。县委提出划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十条政策和六项规定:先划好山、近山;允许继承,50年不变,可以转让;限3—5年内绿化等等。1983年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县委又决定把远山、大面积荒山和所有的林坡、果园、苗圃作为责任山承包到户。为了鼓励社员进山植树造林,搞开发性生产,他们提倡户办或几户联办林场、果园、苗圃,国家和集体在苗木、资金、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帮助解决进山后的住处、人畜饮水等方面的问题。允许邀请帮伙造林。
林业以户为主经营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调动了千家万户上山造林的积极性。解放以后30年人工造林69.2万亩,平均一年2万多亩。实行以户造为主以后,两年造林50.4万亩,其中去年30.9万亩。一年造林上百亩的公社达到19个,占全县26个公社的73%;造林千亩以上的大队115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四分之一。此外,全县还育苗5,560亩,“四旁”植树198万株,封山育林16万亩,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有的社队还出现一年绿化的喜人景象。
二、剩余劳力有了出路,涌现出一大批林业专业户和重点户。据统计,全县林业“两户”已发展到7,018户,占总户数的13%,“两户”已成为发展林业的中坚,起着骨干带头作用。
三、促进了社队和个人向林业投资的热情。1981年全县社队向林业投资11万元,个人没有;1983年县、社、队投资46.7万元,个人投资2.3万元,比1981年翻了两番。
四、造林质量高、成本低。建国以后的前30年人工造林69.2万亩,成活率28.4%;1980年至1983年4年造林77万亩,成活率70%。据林业部门勘察,凡是户造的林,成活率一般能达80%以上,有的高达95%。每亩造林投工折价不足1元。
五、基本刹住了乱砍滥伐风。
(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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