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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作出知识分子住房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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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20
第3版()
专栏:

福建作出知识分子住房规定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福建省人民政府最近规定,知识分子中的工程师、经济师、农艺师、统计师、讲师、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职称的中级知识分子,可以住国务院规定的三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六十至七十平方米。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主任医师及相当于这一级别职称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住房标准,可以住国务院规定的四类住宅,平均建筑面积八十至九十平方米。
福建省副省长蔡宁林日前对记者说,这个规定有利于鼓励广大干部向专业化、知识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调动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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