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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国法不容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逮捕犯罪分子郭有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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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24
第4版()
专栏:

虐待老人国法不容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逮捕犯罪分子郭有水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黄智敏、张国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今天依法逮捕了虐待生身母亲的犯罪分子郭有水。
郭有水是丰台区卢沟桥乡社员赵秀兰大娘的小儿子。赵大娘共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由于子女多,1982年,赵大娘主持四个儿子分了家。分家时,赵大娘决定跟小儿子过日子。她把五间住房,所有家具和院子里的40多棵树,作为养老费,全部分给了郭有水。可是,老人对郭有水的一片诚心,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反而遭到郭有水和他的妻子林芙蓉的肆意虐待。平时,他们只给年近古稀的老人吃两顿饭,还常常吃了这顿保不了下顿。老人饿得顶不住了,常到邻居家去要饭吃。有一次,邻居好心好意地给老人煮了一碗面条,林芙蓉知道后,竟在院子里骂了这个邻居三天。赵大娘忍受不了郭有水、林芙蓉的凌辱,曾几次找派出所、区法院告状。派出所曾派人到郭有水家谈话,但郭有水却置若罔闻,区法院调解也没有效果。近年来,郭有水变本加厉,对老人又打又骂,有一次甚至把老人头部砍伤,轰出家门。
去年春天,郭有水拆了旧房,盖起了五间新房。郭有水夫妇带一个孩子住三间,剩下的两间租给了别人,却让赵大娘孤身一人住在院子西南角上一间低矮的小屋里。屋里只有一个小土炕,既没有锅台,也没有烟筒,一烧火,炕缝到处冒烟、滋火。今年正月初四晚上,赵大娘土炕上铺的破棉絮着了火,老人端了三盆水,把火泼灭,弄得被子、棉絮和小土炕都湿漉漉的。她无法入睡,只好蜷缩在小土炕的角落里。夜里11点钟左右,郭有水从外边看电视回来,见小屋亮着灯,推门看了看,就回到自己的屋里睡觉去了。就在这天夜里,那个小黑屋又燃起了火焰。这位老人也就悲惨地死去了。
此事发生后,群众反映强烈,许多人给有关部门写信或打电话,要求依法严惩郭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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