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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犹抱琵琶半遮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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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25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何以“犹抱琵琶半遮面”?
正当整党开始,某省一局级机关向其所属的地、市、县单位发了一份“函件”。现将此件一字不漏地照抄如下: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尽快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请不要向我局机关
和个人送农副产品或其它物资。”
读后,不禁有两点质疑:
人们不会忘记,《准则》是在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距今已三年多的时间。三年多的时间不算短了,为什么直到现在还在纸上谈兵,不见实际行动?此其一。
文末“请不要送”云云。作为一个省局级机关,其姿态未免太不高了。据了解,从这个局建立至机构改革前这几年中,该单位请客送礼,经济不清,公家财物被监守自盗,用人不当等问题不少,在群众中影响很坏。整党之时,向下面打一个“下不为例”的招呼,仅此而已,行吗?
当然,发一份“函件”总比没有好。但是真正的识时务者,对于本单位过去搞的不正之风,应该敢于自我揭露,并且征求下面的批评意见,而不应“犹抱琵琶半遮面”!
江西省农牧渔业厅整党办公室 姚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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