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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一股“韧”劲——迎接一九八四年全民文明礼貌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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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26
第1版()
专栏:

要有一股“韧”劲
——迎接一九八四年全民文明礼貌月
本报评论员
“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伴随着明媚的春光,第三个全民文明礼貌月就要来到了!
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一项创造,是落实“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一项有力措施。在前两年的文明礼貌月中,我们播下的种子,经过全国人民的精心培育,正在茁壮成长。当时开展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象“三优一学”(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习雷锋、先进人物)、“门前三包”(实行卫生、秩序、绿化责任制)、“红领巾卫生街”、“为您服务”、“做好事、送温暖”、“建设文明‘窗口’”、“军民共建文明村”,等等,对于治“脏”、治“乱”、治“差”,对于缔造和发展人与人之间社会主义的新型关系,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起了很好的作用,推动群众性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向纵深发展。发生在文明礼貌月里的大量好人好事,反映着人的精神面貌的变化,象和煦的春风,久久吹拂在人们心头。
文明礼貌月带来的变化,充分肯定了开展这项活动的深远意义。文明礼貌月要坚持,要发展,今年的文明礼貌月要在前两年的基础上搞得更加扎实,成果更大更好。
李先念主席在昨天广播电视讲话中,阐述了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意义,指出今年“要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继续综合治理
‘脏、乱、差’,使倡导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创造优美环境的活动,更加普及,更加深入,提高到新水平”。着眼于基层,大力建设城乡文明单位,是今年文明礼貌月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今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内容。我们的每一个农村、工厂、连队、机关、学校、商店……都应该逐步建设成为文明单位。这种文明单位由少到多、由点到面发展起来,必将给整个社会的面貌带来很大变化。提出建设文明单位,从各级领导到广大群众,把每个人都包括进去了,每个人都有一份责任,都要为达到文明单位的要求而努力。单位与单位之间,可以互相比赛,互相督促,在竞赛中创造,在竞赛中前进,今年的标准达到了,明年又提出新的标准,使这项活动经常保持活力,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
今年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的要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有更高的热情,有前两年组织这项活动的经验,有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具备着搞得更好的有利条件。当然,我们清醒地看到,各地需要改变的许多不文明的东西,往往是很顽固的,即使已经大有改变的,稍不注意,又会回潮。比如吐痰,在文明礼貌月中有人抓,就好些,出了这个月,有些街道两旁又痰迹斑斑。治理“脏、乱、差”都是如此。培育一种好的社会风尚,要持之以恒,要有一股“韧”劲,要靠广大群众的自觉。在文明礼貌月中,要把各项活动搞得越来越好,质量越来越高,要坚决杜绝一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甚至劳民伤财的做法,力求使各项活动更具有思想性和教育意义,搞得扎扎实实。文明礼貌月之后,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一年做几件有益的事情,每一年都在广度、深度和实效三个方面超过上一年,这样一年一年坚持下去,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一定能出现一个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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