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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具体事件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 阜阳地委支持农民联合办加工厂 严处侵犯徐乃平等六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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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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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具体事件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
阜阳地委支持农民联合办加工厂
严处侵犯徐乃平等六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事件
本报合肥2月28日电 据《安徽日报》今日报道: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在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中,以整党精神,改进商业和税收工作,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最近他们对临泉县税务部门侵犯徐乃平等六户农民联办的姜片加工厂合法权益事件,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宣讲了中央一号文件,旗帜鲜明地支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对广大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执行政策、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教育。
徐乃平是阜南县柴集区王店乡孙老庄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去年下半年,他和大队会计徐乃义,联合临泉县吕寨区徒坡乡徐庙大队徐国福等6户农民,联办了一个姜片加工厂。正式投产后,40天中就加工生姜19万多斤,制成姜片12吨,产值达8万多元,除还清5万多元贷款,增添9,500多元固定资产外,还盈利1万多元。同时解决了4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又缓和了当地农民卖姜难的矛盾。
这个加工厂开办前就在阜南县柴集区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后来,他们根据地区财税局的答复,向阜南县柴集区预缴税金300元。但是,临泉县税务部门拒不执行地区税务局的明文指示,又不与阜南县税务部门协商,以加工厂开在临泉县,应向临泉县纳税为理由,强令加工厂向他们交税。元月初,徒坡乡税务所负责人在县税务局局长牛保国同意下,带着人马和板车,来到加工厂保管员徐国福家,砸锁破门强行拉走姜片40包,致使加工厂被迫停产37天,使13,600斤生姜不同程度冻烂,损失3,400元。事情发生后,地区税务局多次指示临泉县税务局退还姜片,税务局副局长杨鼎铭一直顶着不办。在这以前,徒坡乡工商管理所负责人郑大坤还以要工商管理费为名,到加工厂无偿拉走他们的生产用煤700斤作为己用。
就在这个经济联合体面临绝境时,中央一号文件如浩荡东风使它复苏。16日上午,地委书记陈复东、副书记汪文彬及秘书长来到徒坡乡,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宣布对侵犯“两户一体”合法权益的有关人员的处理决定,县税务局局长牛保国、副局长杨鼎铭停职检查;徒坡乡税务所、工商所负责人作出检查,接受教训,立即送还强行拉走的姜片和敲诈的物资,赔偿徐乃平等6户农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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