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怎能把工厂当领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1
第7版()
专栏:调查汇报

怎能把工厂当领地本报记者 丁 帆
根据王俊茹、王济堂来信反映的情况,记者访问了哈尔滨市搪瓷厂,中共哈尔滨市委、市纪委,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及市一轻局。调查证明,哈尔滨市搪瓷厂确实被厂党委书记曹月德变成了他称王称霸的领地。
曹月德目无法纪。他常说:“这一亩三分地(指工厂),我说了算。我是党委书记,我说撤谁就撤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这个搪瓷厂,谁要是不服从曹月德的领导,或者给他提点意见,就要遭到打骂、撤职,甚至被开除党籍。厂保卫科的王俊茹,就是被他打击报复的一例。
王俊茹所在的保卫科,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区公安保卫系统的先进集体。她搞保卫工作十多年,办事认真,坚持原则,因而受到公安机关的表扬和奖励。但由于她对曹月德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过多次抵制,曹月德便把她当成了眼中钉。
1982年厂党委改选时,王俊茹未投曹月德的票;同年工厂分房时,王俊茹又揭发了曹支持一个干部虚报户口、多分住房的错误。于是,曹月德就以整顿机构为名,要把她调出保卫科。王俊茹如实向上级反映了情况,并揭发了曹月德在经济方面的问题,这就更加触怒了曹月德。曹便给王俊茹捏造了三条“罪状”,并亲自带领厂政工支部的人到王俊茹的病床前,宣布开除她的党籍。当时,王俊茹要求将开除她党籍的事报告上级党委,曹说:“我是县团级,我说了算。”随即下令将王俊茹的办公桌搬出了保卫科,并在王使用的文件柜上贴了封条,接着又停发了她的工资(至今已有18个月)。王俊茹表示要向上申诉,曹月德威胁说:“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谁也动不了我一根毫毛。”
市、区人民代表,厂修炉工沈一郎,要求曹月德解决他的住房困难,曹不予理睬。沈一郎的妻子无法,就借住在收发室等候,曹月德竟命令保卫科,请道外分局把她的铺盖扔出去。他还要保卫科按《刑法》158条整沈一郎夫妇的材料,交公检法判他俩徒刑或劳动教养。保卫科坚决抵制了曹月德的这一违法行为,曹就破口大骂,胡说什么:“保卫科不听我的话,只听公安局的话。保卫科是公安局安在工厂的‘钉子’,要专我老曹的政,我不要他们啦!”就这样,他不仅撤了保卫科长刘传江的职,还调出了其他三位保卫人员,擅自解散了保卫科。然后,又在没有得到公安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让一位为他所喜欢、但不适宜做保卫工作的人来担任保卫科长。
供应科副科长刘云增,在一次遭到曹月德的无理训斥时,分辩了几句,曹立刻撤了他的职。当时,两位厂领导劝阻说:“是不是召开党委会讨论一下?”曹说:“我是书记,行使我书记的权力。”立刻叫人把刘云增的办公桌搬到走廊里。
曹月德还打骂工人。青年女工王宗馥,利用业余时间筹备结婚,请假未去加班,就被曹月德打了耳光。王问曹为什么打人?曹蛮横地说:“我还要枪毙你!”曹月德不但自己打人,还叫保卫科的人效法他,他说:“你们不要怕,打了人,我给你们保乌纱帽!”
1982年11月,哈尔滨市第一轻工业局批准曹月德从搪瓷厂福利金中支出3.5万元,解决他和另一位厂领导的住房。而曹竟利用职权擅自动用本厂和下属5个集体厂的6.1万元生产资金(其中5.8万元是未经批准的)买了商品房。曹月德还经常拿工厂的产品——洗衣机以及木材、钢材,当作“拉关系”的礼品,赠送上级机关和“关系户”。他把一台价值230元的搪瓷洗衣机,仅以120元的成本费,售给省经委一位负责人。他所送的礼品,有证可查的就达6,000余元。
为什么曹月德称王称霸的行为长期得不到处理呢?这是由于有人袒护。道外分局王秉焕同志奉上级指示,向一轻局一位副局长打电话,请他督促曹月德的儿子,退还盖房所占用的800余元公款,这位副局长却说,“这笔公款我不同意还,……别说他要一万块砖,就是5万块砖也不在话下。”王俊茹被开除党籍后,曾向一轻局纪委申诉,一位副书记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今后你还得在他领导下工作。”王说:“你们如不公正处理,我就要进京上访。”这位副书记又说:“你不论告到哪里,还得回到一轻局处理。”
哈尔滨市搪瓷厂的职工对曹月德的横行霸道,议论纷纷。他们盼望整党的春风,能早日吹进这个工厂,使曹月德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应得的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