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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些科研单位试行“科技责任制” 改革见成效 科研出新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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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3
第3版()
专栏:

上海一些科研单位试行“科技责任制”
改革见成效 科研出新貌
本报讯 记者徐平报道:上海市一些科研单位积极进行以“科技责任制”为主的改革试点,克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病,科研工作出现新局面。
上海是我国科研单位比较集中、科研力量比较雄厚的城市。但由于长期以来科研任务一直由上级以指令性计划安排,科研经费基本由上级拨发,科研人员从事项目研究既无时间要求,也无经费限制。这种“大锅饭”的状况,使有的单位长期任务不足,人浮于事,工作效率较低。
从去年开始,上海一些科研单位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以“科技责任制”为主的体制改革,这种责任制主要内容是,把科研计划完成率、取得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推广应用率、社会经济效益、本单位科研生产收入诸等项作为综合考核指标,并且把这些指标分解、落实到研究室、课题组乃至每个科研人员,按不同的科研任务或课题内容,分别确定计划进度和经费预算。这样,科研单位有了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标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1983年,上海推行“科技责任制”的6个科研单位,共取得科技成果153项,超过原计划18%。其中重点科研项目都提前完成了进度计划,有些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上海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去年共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32项,其中的7项,年经济效益达250万元,大大超过该所原定的指标。
上海一些科研单位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任务的前提下,打破行业和条块“壁垒”,试行科研合同制,面向社会承接科技服务项目,为一些迫切要求技术进步而自身科研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据上海市49个主要从事应用与开发的科研单位统计,自行承接的科研项目已超过国家计划项目的半数以上。推行科研合同制,实行技术有偿转让,使上海科研单位的业务收入增长较大。据近几年统计,上海地方科研单位用来抵充经费拨款的收入,每年约达2,500万元,有的单位还做到了经费自给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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