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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制止在骊山风景名胜区乱占地乱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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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6
第2版()
专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制止在骊山风景名胜区乱占地乱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发出通知,制止在骊山风景名胜区乱占地,乱建设,破坏风景名胜的错误做法。
通知要求:
——在骊山风景名胜区内,一切违章及对是否违章尚有争议的项目,无论中央、地方或军队所属各单位,都要立即停止施工,银行停止拨款。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要对已经建成和尚未建成的违章建设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抓紧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批准之前禁止迁入新单位和建设大型工程设施。
——加强骊山风景名胜区的统一管理。在骊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党政军民所属各单位都要按照规划服从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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