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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有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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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6
第3版()
专栏: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有新规定
本报讯 前不久召开的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从1984年起,科学基金的使用方向,在原规定的基础上,优先支持那些对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性课题。
会议对科学基金的申请和管理办法作了若干新的规定:
一、为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中级以下科技人员申请科学基金,由原规定需要两名教授推荐改为可由两名副教授推荐,有高级科技人员参加研究的不需推荐人。
二、根据生物学部科学基金组的建议,同意不再单独设立小额资助,对中青年科学工作者有重要意义的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
三、对边远地区科技工作者的申请,积极予以支持,特别要鼓励他们结合所在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有特色的研究工作。
四、科学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所在单位监督保证下的申请者负责制。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申请课题进行认真的审查、筛选,统筹科研、教学和其他任务,做好人力、物力的平衡,切实保证科学基金资助课题所需的工作条件并监督实施。申请者对课题任务的实现负全责,同时享有课题组成员的选择权,研究方案的制订权,研究工作的指挥权,研究成果申报权以及在科学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对经费使用的支配权。
五、当年审理完毕课题的截止受理日期由原规定的5月31日提前到3月31日。  柯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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