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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决定 从五方面严格要求 确保基建投资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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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7
第2版()
专栏:

国家计委决定
从五方面严格要求确保基建投资效果
新华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记者陈乃进)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家计委新近作出决定,今年开始要在五个方面从严要求,以确保基本建设投资效果提高。
这五个方面是:
一、建立基本建设经济效益指标考核制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即建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额的比例;新增生产能力交付使用率,即建成后增加的生产能力占同期在建项目总的生产能力的比例;大中型项目建成投产率,即全部投产的大中型项目占同期在建的大中型项目的比例;房屋建筑面积竣工率,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占同期在建房屋面积的比例;以及矿山井巷掘进等专业性经济效益指标。这些指标从今年起,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并由计划、统计部门严格进行考核。
二、按照实际情况,规定逐年降低工程造价的要求。认真核定项目概算,今后建成投产的项目和各单位的工程决算,都不得超过原批准的总概算。
三、缩短建设工期和投产后达到设计能力的时间。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做到:原材料工业、燃料动力工业和交通运输项目的建设工期,一般不得超过五至六年;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不得超过二至三年;一般住宅,不得超过一至二年。按照不同的行业,工业交通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设计能力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对设计和施工试行招标的办法。对施工队伍中的一般工种试行合同工办法。
五、对工程项目实行配套建设。凡列入主要项目配套工程基本建设计划的,不论是大中型项目,还是小型项目,负责配套工程的建设单位都必须按期完成。如果拖延工期,影响主体项目发挥经济效益,要追究配套工程项目负责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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