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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教育部党组要求各地教育部门 年内调整好普通中学领导班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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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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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教育部和教育部党组要求各地教育部门
年内调整好普通中学领导班子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教育部和教育部党组最近向各地教育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发出《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的意见》,要求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调整工作。
《意见》说,普通中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标准应该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能按教育规律办事,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有革命事业心,作风正派,关心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大专学校毕业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领导成员间的年龄,要注意拉开距离,新提拔的正、副校长,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意见》指出,领导班子的结构要合理,调整时不仅要注意梯形年龄结构,还要注意专业知识结构。要注意选拔符合条件的妇女干部。调整充实后的学校领导班子要相对稳定。对退出领导班子的干部要妥善安排,对离休和退休的老同志,特别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老教师,要重视发挥他们的咨询、参谋和传帮带作用。
《意见》规定,规模在18至24个班的中学,校级领导一般不要超过3人:校长一人,副校长一人,党支部书记一人。规模小的学校可以更少一点。规模较大的学校,一般也不要超过4人:校长一人,副校长二人,党支部书记一人。党支部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党支部副书记一人。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应在党支部领导下,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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