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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外资的几个认识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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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0
第5版()
专栏:

关于利用外资的几个认识问题
方生

社会主义国家要不要利用外资?这是马克思主义早已解决了的问题。列宁、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就曾把利用外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二十年代初,遭受战争严重破坏的俄国,迫切需要恢复和发展工业,满足农民对商品的需要。当时列宁认为,在一切可行的办法中最妥善的办法就是吸收外资,利用外资来振兴工业,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农村的结合。根据列宁指出的这条道路,苏联从1920年到1935年,从瑞典、英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共获得各种贷款20亿卢布。苏联利用这些贷款克服了经济上的困难,加速了工业建设,促进了苏维埃政权的巩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意义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特别是利用外资在实践中所已发挥的积极作用,更是令人信服地说明了这一政策的正确性。胡耀邦同志不久前接见日本记者时指出,我们在深圳创造了一个经济特区的典型,搞得蒸蒸日上。这是对深圳特区建设的高度评价。应该承认,深圳所以能搞得蒸蒸日上,是和我们正确地利用外资分不开的。
另一方面,我们同样应该承认,直到目前为止,就全国来说,在利用外资方面,局面并没有完全打开。问题在哪里?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我们在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政策中,失之偏严,宽犹不足。利用外资一般是和资本家打交道,资本家总是要把资本投向更为有利的投资场所。我国广大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历来关心和支持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他们当中有不少人积极投资于祖国的各项建设事业,受到人们的赞扬。但在利润这一点上,他们作为投资者同样是不能置之度外的。如果我们不为投资者提供较为优惠的条件,缺乏吸引力,人家是不会轻易来投资的;就是来了,也难于持久。

在利用外资中实行放宽政策,是权宜之计,还是要长期坚持的方针?“利用”和“放宽”是相互联系的。要利用就必须放宽,只有放宽才能达到利用的目的。既然包括利用外资在内的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政策,放宽就不可能是迟早要变的一时措施。
怕“变”,这是当前投资者比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这个问题应当具体分析,解释清楚。
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其核心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根据这条路线,近年来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政策,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从对外封锁到对外开放,从拒绝外资到利用外资,就是在实事求是路线指引下,我们在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这个转变,是中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慎重考虑所作出的战略决策,它顺应时代的潮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不能设想,这样一种政策,是可以随意改变的;如果说有什么“变”,那只能是随着实践经验的逐渐积累,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的政策将会变得更为完善,更加切合实际。在利用外资方面,从偏严到放宽,就反映了这种变化。这种“变”,显然是一种进步,是值得欢迎的。
怕“变”,投资者的这种思想顾虑,有的是由于我们的经济立法尚不完备所引起的。其实,已经取得政权的中国人民是崇尚法治的,是以遵纪守法著称于世的。建国伊始,我们就着手制定了宪法以及其他许多法律法令法规。后来由于“左”的影响,它们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文化大革命”中更是横遭破坏。今天,我们重新强调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特别是为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从1979年以来制定的各种有关经济的法规达二百多种,许多已经付诸实施。现在,不少投资者的反映正在改变。有的说现在有法可依,我们放心,可以大胆投资了。当然,我国经济立法还不够完备,有待继续制定和改进。有法不依的现象,更要彻底杜绝。不过,在今后的对外经济工作中,我们会更好地按照有关法律办事,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当前贯彻利用外资政策需要解决些什么问题?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可谓千头万绪。在具体的措施上,我们已经在经营方式、投资利润和股息分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减免年限和幅度以及产品内销比例等方面,规定了较为优惠的条件(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还规定了更为优惠的条件)。这些条件必将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进一步调动他们投资的积极性。但是,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利用外资,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还是在我们同志中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党的开放政策。
在利用外资中实行放宽政策,会不会丧权辱国?从历史上看,中国和外国打交道,失败的多,成功的少。民族的灾难,对中国人民来讲,确是刻骨铭心,难以忘怀。所以凡涉及某些对外事务,难免使一些同志有所顾忌,生怕吃亏。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应当高度警惕。但是,今非昔比。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在利用外资中,我们不能不把一部分利润给予投资者,或者说,在经济上不得不向他们提供一点“贡款”。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当前我们四化建设中遇到的巨大困难,就是资金不足。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克服这一困难的根本途径,而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利用外资作为补充手段,则是必不可少的。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利益所在。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作出某些让步,不是什么丧权辱国,而正是体现了我中华民族高瞻远瞩的伟大气魄。
有的同志所以在利用外资政策面前犹豫不决,贯彻不力,是由于怕犯错误。实行开放政策,难免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污泥浊水,这是我们必须注意并努力克服的。但是,不能因此而放弃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
利用外资,发展对外经济关系,这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复杂的工作。没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不具备丰富的有关知识,不掌握国际市场动态,是不容易搞好工作的。这对于一些同志来说,自然会产生一个“怕”字。但是,只要我们以民族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就可以把“怕”字换成“敢”字。我们从事外经工作的广大干部,正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并在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另一方面,我们确实看到,也有一些,凡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投机倒把,贪污受贿,违法乱纪,成了人民的罪人。但是,不能把这种现象的产生归咎于开放政策本身。思想上不坚定,即使不搞外经工作,也难免犯错误。
谈到怕受影响,这只是看到问题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问题的更重要的一面,就是,为什么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在同外国投资者的交往中,我们不可以充分利用我们的优势,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扩大社会主义在世界上的影响呢?只看到资本主义的影响,而看不到社会主义的影响,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不利于我们的工作。
至于在实行利用外资、放宽政策的过程中,工作上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常见的。但这是另一种性质的问题。对此,要正确区别是政策本身的问题,还是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不可简单地把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误认为是政策本身的问题。利用外资是在新形势下实行的一项崭新的政策。由于我们还缺乏经验,执行中出点纰漏,在所难免。再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如果在出现的问题面前,畏首畏尾,缩手缩脚,甚至怀疑政策本身的正确性,怎么能取得经验,胜利前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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