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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放宽荒山承包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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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2
第2版()
专栏:

山东放宽荒山承包政策
据新华社济南3月10日电 (记者郭修生)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最近进一步放宽荒山承包政策:
一、把集体现有的荒山、荒滩、荒碱地全部或大部划作自留山(滩),放手让农民开发,不搞或少搞责任山(滩)。
二、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联合体按流域、沟坡、地片承包开发荒山荒滩,谁承包,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长期不变。
三、对承包荒山(滩)的专业户,政治上鼓励,政策上保护,经济上扶持,技术上指导。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口粮、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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