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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营造薪炭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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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3
第3版()
专栏:

重视营造薪炭林
杨跃先
据预测,到公元二○○○年,我国农村消费的能源将达五亿吨标准煤,其中生活用能约三亿吨。那时,薪材在农村总能耗及生活能耗结构中比较理想的比例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七和百分之四十五,其实物量为二点三六亿吨。根据这一要求,全国薪炭林的面积至少要由目前的五千多万亩增至三亿亩。可见,今后薪炭林的造林任务是很艰巨的。
原计划“六五”期间营造五千万亩薪炭林。但近几年实际造林数与原设想的每年造林一千万亩相差甚远。因此,有必要呼吁各地在制定造林规划时,安排适当比例的薪炭林,并切实实施。
有人说,只要栽树就有柴。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在林种上有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之分,而不同的林种,决定了要选取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林种在经营措施、培育年限和利用方式上也各不相同。薪炭林是以获得薪材为主要经营目的,因此,可以不受产品规格即长度和径级的限制,只要能获得经济的生物量,培育年限越短越好,所产薪材越耐燃烧、热值越高越好。如果各地在植树造林中,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薪炭林的比重,就一定会在短期内有效地改变严重缺柴的局面。缺烧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现有林的保护、新造林成果的巩固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才有了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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