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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职停薪为残疾人员就业作贡献 共产党员李相元应得到支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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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5
第2版()
专栏:

留职停薪为残疾人员就业作贡献
共产党员李相元应得到支持
共产党员李相元,原是北京市燕山区民政局干部。他在工作中了解到,党和国家十分关心残疾人,为安置他们的生活、工作做出了很大努力。为了减轻国家负担,去年1月份,李相元提出留职停薪,不要国家一分钱,组织残疾人自谋生路办福利厂。领导上同意了他的请求。去年3月1日,李相元的福利厂开业了,除他之外,计有跛、瘫、盲、哑、呆青年7人和两名待业青年(后调走)参加。该厂起初搞加工塑料袋业务,不久又办起了“湘源经销部”,经销小商品。
为了搞好这个厂,李相元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残疾人不懂技术,他耐心教;残疾人行动不便,他把原材料送到他们家里。经过努力,该厂第一个月就盈利864元。产、供、销三副担子李相元一人挑,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尽管如此,他的收入并不多,每月支取80元工资,比他在机关的实际收入还要少。有人曾不解地问李相元:你图什么呢?李相元回答说:“为国分忧,替残疾人解难”。进厂的残疾人因为有了生活出路,心情愉快。有的残疾人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劳动时,李相元按时发给他们生活补助费。
李相元热心组织残疾人生产,曾得到了社会上有关部门的支持。例如:燕山区批准他停薪留职两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他个体户营业执照,区武装部在房子问题上大力支持,市税务局为李相元专发了一个文件,批准他免交半年所得税,广大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家属,对李相元更是倍加赞扬。
但是,李相元所从事的事业也并不完全顺利。区里有个别领导人对他不仅不支持,而且认为党员当了个体户,影响不好;有些患“红眼病”的人十分嫉妒李相元的经营成果,说他“剥削残疾人”,甚至无中生有地说李相元“投机倒把”,就在他们第一个月获得800多元利润之后,区里借口群众有反映,派专人去该厂查账(未查出任何问题),区财税局不顾事实,在市财税部门认为不妥的情况下,作出对李相元三项罚款一千多元的决定。尽管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说李相元“是守法户”,但在某些区领导的压力下,区法律顾问处单方面废除了与李相元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区财税局不卖给李发货票,武装部要收回借给他的房子,区民政局向上级写信告李相元的状,区组织部门在向下级单位发的文件中称李相元是“特殊党员”。在这一系列的阻力和打击下,李相元终于关门停业了。
李相元目前负债累累,残疾人也暂时失业。周围群众对此十分关心,希望有关部门尽早调查处理。
焦保强 彭淑云
共产党员李相元自愿留职停薪,不要国家一分钱,组织残疾人办福利厂,为国分忧,令人钦佩。
应该说,李相元所从事的是特殊的事业,是十分艰难的事业。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应多支持,少指责,当然更不许刁难。某些政策和规定可能不完全适用于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出于某些人的个人意志,匆忙地进行罚款、收房,未必是妥当的。对待新鲜事物应该扶持、引导和帮助,对组织残疾人生产自理这样的新事物,尤应如此!“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共产党人、国家干部对待残疾人,倒是应多讲一点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编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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