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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碑立传”有何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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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5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树碑立传”有何妨?
邵立肃
一位归国探亲的外籍华人,提出给家乡捐资近百万元,修建一座图书馆。但有一要求,就是该图书馆要以他父亲、母亲及本人的姓名中各取一字命名。然而,县领导却坚持要以该县某烈士的名字命名,结果此事告吹。事后,这位同志还向旁人振振有词地解释道:这岂不是为他树碑立传?
要说这位同志存心不想办这桩美事,恐怕太冤枉。不过他之所以如此固执己见,归根到底还是对那“海外关系”讳莫如深,怕为他们“树碑立传”。海外关系好不好?这在“四人帮”横行时当然不敢说好,而今天就敢说了。历史证明,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的华侨、华裔、港澳同胞多数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今天,他们中的不少人仍然没有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不计较过去自己的一些亲人遭受过“四人帮”的迫害,以各种方式为故乡四化出力,这是爱国爱乡的赤子情,理应受到欢迎和尊敬,而他们的合理要求,也应该受到尊重和得到满足。
“树碑立传”有什么不行?树碑立传或命名者,古今中外皆有之,问题是看为谁树碑,为谁立传,应不应树,该不该立。在我们看来,大凡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显著成绩者,都可以树碑立传。革命烈士该树该立,科学文化名人应该立,外籍华人、海外侨胞捐款,兴办家乡文化教育事业或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命个名、树个碑,也完全合乎情理。不允许,倒是不近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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